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:三项举措强化“靠企吃企”监督 |
文章来源:鄂州市 发布时间:2025-04-05 08:55:52 |
据了解,很多萌娃账号的注册者都是成年人,这给平台通过注册身份直接监管带来了难度。 经查,江楷鑫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生活奢靡,贪图享乐,安排民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享用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。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搞权色、钱色交易。甘于被围猎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、项目开发、案件查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江楷鑫开除党籍处分。江楷鑫简历江楷鑫,男,1965年4月出生,汉族,广东普宁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6年10月参加工作,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2月9日晚间,长沙市一幼儿园6名幼儿出现呕吐情况,送医院就诊后,其中1名幼儿被医院确诊为急性肠胃炎,其他5名幼儿已回家休息。长沙市芙蓉区疾控中心、区教育局已介入调查为此,记者联系了深圳市教育局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户籍地不在深圳,并不影响孙卓正常入学、参加高考等,入学条件取决于父母积分(有效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凭证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、居住证等材料),具体入学安排建议孙海洋可直接与居住所在区域的学校联系沟通。 现在最着急的就是在深圳给他找个学校,想让他尽快回到我们身边。目前孙卓的户口是在黑龙江,属于非法户籍,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孙卓顺利回到深圳上学,另外,也怕以后影响孩子高考。我当时听到他愿意回来,内心十分激动,我告诉他,等我回到深圳第一件事情就是为他找学校、办户口。孙海洋说:在阳谷县时,我有和孙卓讨论过未来在哪里上学的问题,孙卓有提到,如果有机会还是愿意回到深圳读书,只不过他有些担心自己是否可以成功就读。 除此之外,关于孙卓日后参与高考受否受影响一事,记者从深圳市招生办获悉,参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对应届毕业生,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(市)报考,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(市)报考,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。目前,家里人正在为他联系学校。 同时,对于孙卓现有户口涉嫌非法户籍的问题,工作人员回应称,教育局已经注意到此事,有关科室正在研究讨论如何处理一方面,在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,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,即便不申请加入集体、协会或其他组织,亦可依法正当使用地理标志,加入协会并缴纳会费,并非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必要条件。另一方面,不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或超出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者,则不能通过商标许可、加盟、入会等方式,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资格。近日,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。 但在实践中,很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,对内通常以会员费等方式向本地区范围内的商家收费,对外则以侵权诉讼方式向地区范围外的商家主张费用。肉夹馍、胡辣汤本来只是传统地方美食,一旦加上地名,就有各种协会冒出来,委托律师全国撒网,找小吃店收加盟费、会员费,此类现象早已不是个案。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,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取加盟费的,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。此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明确地方协会无权收取加盟费,此番最高法院就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相关问题进一步释法说理,对统一类似案件裁判尺度无疑具有重要意义,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,也要防止知识产权被滥用,依法处理好商标权利人、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。 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重在保护地方特色品牌,不应成为地方协会的敛财工具。 地名+商品名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其中的地名可能是传情达意层面的使用,也可能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。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向媒体表示: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,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团体、协会或其他组织,应做到合法、合规、自律,维权时应依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。 事实上,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的协会等组织,没有权利任意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商标,会员费、加盟费等对内费用既无权随意收取,对外纯以收费为目的滥诉行为同样值得警惕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依法受到法律保护,但是地名+商品名的集体商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,在传情达意层面的合理使用,也理应受到保护。看似用了潼关肉夹馍字样,如果根本不是对商标标志的商标性使用,而是传情达意的陈述性使用,不应该被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。地理商标是区域公共资源,非盈利组织不能将其用于牟利,这一底层逻辑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充分体现。但是,通常需要被告拿出证据来证明属于合理使用。这些协会大范围起诉小吃店的目的,说起来可能冠冕堂皇,统一品牌推广机制,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云云,实则无非为了创收与其说是在保护商标,不如说是要收保护费。 问题是,要让小商户证明自己卖的肉夹馍来自潼关,类似证明无疑难度很大,司法实践中被判败诉的小商户因此很多,这也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等组织大量发起诉讼的原因所在。如果无法证明产品来自于该地,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如果无法证明产品来自于该地,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。另一方面,不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或超出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者,则不能通过商标许可、加盟、入会等方式,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资格。 地名+商品名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其中的地名可能是传情达意层面的使用,也可能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。但在实践中,很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,对内通常以会员费等方式向本地区范围内的商家收费,对外则以侵权诉讼方式向地区范围外的商家主张费用。 这些协会大范围起诉小吃店的目的,说起来可能冠冕堂皇,统一品牌推广机制,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云云,实则无非为了创收与其说是在保护商标,不如说是要收保护费。此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明确地方协会无权收取加盟费,此番最高法院就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相关问题进一步释法说理,对统一类似案件裁判尺度无疑具有重要意义,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,也要防止知识产权被滥用,依法处理好商标权利人、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。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,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取加盟费的,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。事实上,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的协会等组织,没有权利任意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商标,会员费、加盟费等对内费用既无权随意收取,对外纯以收费为目的滥诉行为同样值得警惕。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向媒体表示: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,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团体、协会或其他组织,应做到合法、合规、自律,维权时应依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。问题是,要让小商户证明自己卖的肉夹馍来自潼关,类似证明无疑难度很大,司法实践中被判败诉的小商户因此很多,这也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等组织大量发起诉讼的原因所在。 但是,通常需要被告拿出证据来证明属于合理使用。看似用了潼关肉夹馍字样,如果根本不是对商标标志的商标性使用,而是传情达意的陈述性使用,不应该被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。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重在保护地方特色品牌,不应成为地方协会的敛财工具。近日,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。 肉夹馍、胡辣汤本来只是传统地方美食,一旦加上地名,就有各种协会冒出来,委托律师全国撒网,找小吃店收加盟费、会员费,此类现象早已不是个案。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。地理商标是区域公共资源,非盈利组织不能将其用于牟利,这一底层逻辑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充分体现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依法受到法律保护,但是地名+商品名的集体商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,在传情达意层面的合理使用,也理应受到保护。 一方面,在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,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,即便不申请加入集体、协会或其他组织,亦可依法正当使用地理标志,加入协会并缴纳会费,并非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必要条件如此做法涉嫌破坏社会秩序,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,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。 目前,8个孩子露脸的视频在网上疯传,播放量和点赞量都非常可观,主播得以收割网络流量,却令孩子一家承受着不该有的过度关注,并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。而平台和监管部门也需主动作为,承担起相应的责任,对网络直播、短视频实施规范化管理,对违规主播严加惩治,封禁有违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视频,引导主播创作有社会价值、有温度的内容,共同营造健康干净的网络环境。 不料,夫妻不幸去世的新闻被曝光,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后,8个孩子的家也成了网红地,遭到网红扎堆蹭流量,给孩子们一家带来巨大困扰,形成了二次伤害,这实际上就是变相吃血馒头。这些典型案例表明,网络直播、短视频不能再蒙眼狂奔,需要有所规制,主播应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底线,不能只顾流量而肆意妄为,恶意蹭热点、吃血馒头的情况必须禁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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